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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经营资格不得从事酒类批发零售业务

新春佳节,亲朋们迎来送往,这个时期的酒类消费也成为一年中最热的时段,但也有不法商人为牟取暴利,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的酒类商品,不但造成市场的混乱,更制造出了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人间悲剧。为确保春节期间饮食安全,2月1日,顺德区经贸局下发《关于加强节日期间酒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节日期间的酒类经营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明确无经营资格不得从事酒类批发零售业务,也不得购进无《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商品。

  《关于加强节日期间酒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做好节日期间酒类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要加强监管工作,要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酒类批发企业、酒行和经营酒类商品的饮食单位、娱乐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酒类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严把进货出货关,不得从无酒类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酒类产品,也不得向无酒类经营资格的单位批发酒类产品,即严禁无酒类经营资格的单位进行酒类产品的经营活动。

  另外,《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是商务部于去年要求在全国实行又一项旨在确保酒类商品流通有序和流通安全的新制度。该制度要求,除啤酒外,酒类批发经营者在酒类商品流通时须开具随附单,作为正规酒类的“身份证”且要单随货走。据介绍,《随附单》是由商务部下发带有防伪标志的表样印制,单上须有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品名、规格及编号,对购货单位、品名、发货单位甚至发货人、承运人、车牌号等都有明确细致的规定。据悉,《随附单》制度只在除啤酒以外其他酒类商品上先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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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这些厂家用来降低成本的所谓秘诀就是往葡萄酒里掺50%的水,然后用酒精、香精、色素、单宁等添加剂来勾兑,调制出葡萄酒的色、香、味。然而,根据我国2003年公布的《中国葡萄酒酿酒技术规范》规定:生产葡萄酒的原料必须是100%的葡萄原汁。据知情人透漏,另外一部分价格更低的葡萄酒压根儿就不加一点葡萄原汁,完全是用水和添加剂勾兑出来的。据当地批发市场的老板介绍,这些葡萄酒当地人都不喝,主要批发到全国各地,由于价格便宜,所以很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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